华东拆迁律师团高飞律师针对安徽农村房屋拆迁一些常见问题,做出法律解答。
1、问:为什么我们农民感觉到征地拆迁案件官司特别不好办?
答:在我国绝大多数征地案件中,广大拆迁户尤其是农民朋友面对政府相关部门的时候,尤其是面对强大国家机器的时候,往往是弱势群体,他们是一个个普通公民的身份,他们往往感到自己很无助。律师的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这背后折射的是律师这个行业的社会责任。
答: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目前为止,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,但是有一个具体原则,不管是按人头算还是按面积算,拆迁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能低于原来的标准,通俗来说,拆迁完以后补偿的货币至少足够盖起和原来一样的房子。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赔偿标准,应当拆一还一或者选择货币补偿。也要看看占地(或拆迁)是否合法,如果不合法,你可以拒绝在安置协议上签字拒绝占地(或拆迁)。
3、问:怎么才算合法呢?
答:《土地管理法》规定: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建设(农民自己的住宅、村企业和村公益建设除外),必须使用国有土地。所以,必须得有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的土地征收批文才算合法(当然,批文本身也可能不合法,那就要求撤销。);如果原来属于农业用地的,还必须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的批文,这个转用批文一般也是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批准。如果要拆迁房屋,那还要具备更多批准手续,比如:发改委的立项批文、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批文、国土部门的用地手续批文。
答:首先你们有权利向他们要这些立项批文、规划许可证、国有部门用地等手续,或者委托律师调取,谁要占地、拆迁,应该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,以证明自己的项目合法性;第二、看看自己是否签字确认过。第三、看看是否公告过。
答:应该由国务院批准征收的情况有四种:(1)基本农田(多少都是); (2)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;(3)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;(4)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、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、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,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,由国务院批准。此种情况,由国务院同时办理征收土地审批手续。征收以上四种情况以外的土地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,并报国务院备案。
目前安徽省针对各市县土地已经有具体补偿数额,农用地一般为每亩4万元,根据地类不同最高可至13万元。具体标准详见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皖政〔2015〕24号》
房屋已经被强拆或正遭受侵害的时候,立即报警求助,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,追究侵权行为认定的刑事责任。报警之后要及时联系专业律师,寻求正确的指导,做好证据保全工作。强拆后,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申诉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。
答:在我国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还不是很完善,由于历史以及其他原因,多数农村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。但依据法律程序,政府在房屋征收公告下达后,是要对征收房屋进行测量确认面积的。